A.聞「敬禮」口令,舉右手,小臂向上彎曲,手指併攏伸直,以中指及食指之兩指尖,輕倚於帽簷右側四分之一處(未戴帽時,右手食指指尖輕倚於右眼眉梢),掌心稍向外方,上臂與肩同高,上體保持正直,同時向受禮者注目。
B.聞「禮畢」口令,右手迅速自然放下,成立正姿勢。
A.上臂須抬平與肩同高,手指、手腕、小臂須伸直成一直線。
B.中指、食指指尖須確實置於帽簷右側四分之一處。
C.須向受禮者注目。
D.除右手、頭部(轉頭時)外,不可牽動身體其他部份。